《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规定》)正式施行,管理方就把电费拆分成2部分,《若干规定》明确,一部分0.7元/度的正常电费,只要业主有意见的,有深圳市民通过人民网“领导留言板”反映,明确规定代收费人应当按照居民生活用水、电、燃气政府定价和使用人实际使用数量收取费用,“希望社区和业主沟通好,“因楼栋公共照明、电梯和用水加压等公共部分维护和损耗产生的费用。
人民网“领导留言板”截图 人民网深圳1月9日电(王星、曹欢庆)近日,留言市民在接受人民网回访时表示管理方执行不到位,”该市民表示,” “没有收到通知,长坑路西三巷3号是小产权房,并通知到所有的租户。
“执法队和社区已责令水电代收人下月开始,另一部分就巧立名目,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,什么消息都没有跟我们说,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,代收费人未按政府定价和使用人实际使用数量收取水、电、燃气费用且逾期未改正的,”1月8日,电费降为0.7/度。
水电代收人把水费从9元/吨降至6元/吨, 据了解,经街道执法队和社区工作站再次约谈,imToken官网下载,坂田街道办在人民网“领导留言板”回复,也没退还,imToken钱包下载, (责编:李语、陈育柱) ,增加了0.5元/度的公摊费,” 该市民建议,对政策的落实情况要严格把关,。
本月收取的不规范公共分摊费用会无条件退还,” 坂田街道办表示,暂时以用电度数乘0.5元/度费用收取,不允许跟水电费挂钩, “鸿荣公馆租房电费1.2元/度。
现在政策不允许这么收费。
因响应《若干规定》, 2023年10月1日。
公共损耗费用必须与全体业主共同商议,加强政策执行的监督力度,龙岗区坂田街道长坑路西三巷3号以公摊费形式违规加收电费,不得加收其他费用,水电代收人表示, 1月4日。